鲁滨逊漂流记续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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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:文明之困

更新时间:2026-04-03 15:03:17 | 字数:2612 字

我们在金塞尔停了三天,桅杆修好了,麦凯又补了一些淡水和干粮。第四天早晨,“海鸥号”重新起航,向布里斯托尔驶去。

接下来的航程还算顺利。虽然风向不定,时顺时逆,但没有再遇到风暴。星期五逐渐适应了船上的生活,不再晕船,甚至能帮水手们干些活。麦凯对他颇为满意,私下对我说:“这个土著比你那些英国水手都好使。”

两天后的下午,布里斯托尔的码头出现在了船头。

我站在甲板上,看着那座熟悉的城市一点点靠近。这是我第二次回到这里,但这一次,我不再是一个人。

星期五站在我旁边,望着岸上密密麻麻的房子和街道,脸上的表情很复杂。他问:“主人,那里就是英国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房子好多。”他说。

船靠岸后,我带着星期五走下跳板。莫丽在码头上等我——我出发前托人给她带了信,告诉她我会带一个人回来。她看见星期五,愣了一下,但很快恢复了平常的表情,只是点了点头,说:“先生,家里都准备好了。”

星期五跟着我们穿过码头、走过街道、来到我的房子前。他一路上一言不发,眼睛却不停地转动,看着每一样东西——马车、路灯、商店橱窗里的商品、街上穿着各色衣服的行人。他走得很快,脚步却放得很轻,像一只进入了陌生领地的动物。

进了家门,星期五站在客厅中间,一动不动。

我看着他。他的目光从天鹅绒椅子移到红木桌子上,从壁炉上的铜烛台移到墙上挂着的油画上。他伸手摸了摸桌子表面,然后缩回手,像是被烫了一下。

“怎么了?”我问。

“滑,”他说,“太滑了。不像木头。”

在岛上,我们用的桌子是我用斧头砍出来的,表面粗糙,摸上去能感觉到木头的纹理。这张桌子被砂纸打磨过、上过蜡,摸上去像玻璃。

莫丽端来两杯茶,放在桌上。星期五看着那杯茶,端起来喝了一口,然后皱起眉头,放了回去。

“苦。”他说。

我笑了。“你慢慢就习惯了。”

他没有习惯。

第一个星期是最难的。星期五不会用刀叉——他用手抓饭吃,莫丽在旁边看着,什么都没说,但我知道她不习惯。星期五不会睡床——第一晚他又从床上滚了下来,最后抱着被子去了地板。星期五不会穿鞋——我给他买了一双靴子,他穿上后走了两步就脱了下来,说“脚不会呼吸了”。

我教他用刀叉。他学得很认真,但叉子总是不听使唤,食物在盘子里跑来跑去,像活的一样。他气得把叉子扔在桌上,用手抓起一块面包塞进嘴里,说:“手比叉子好。”

我没有反驳他。在岛上,我也是用手吃饭的。回到英国后,我才重新学会了用刀叉。我花了三个月才习惯,我没理由要求他在一个星期内做到。

但最大的问题不是刀叉,也不是床和鞋子。

最大的问题是人。

邻居们知道我带回来一个土著,纷纷来拜访。他们坐在我的客厅里,端着茶杯,用那种好奇又带着一丝优越感的目光打量着星期五。星期五坐在角落里,不说话,只是看着他们。

“克鲁索先生,”一个姓威尔逊的商人问我,“你这个仆人是从哪里弄来的?”

“他不是仆人,”我说,“他是我的朋友。”

“哦,”威尔逊笑了笑,“那你这个朋友是从哪里来的?”

“我从岛上把他带回来的。”

“他会说英语吗?”

“会。”

威尔逊转向星期五,提高了声音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“你——好——吗?”

星期五看着他,说:“我听得见。你不用喊。”

威尔逊的脸红了。他的太太在旁边捂着嘴笑。那天他们走的时候,威尔逊的脸色不太好。

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。有人问星期五是不是“吃人的野人”,有人问他有没有“被驯化”,有人当着星期五的面问我“他会不会咬人”。星期五每次都沉默着,等我替他回答。有一次,一个喝醉了的码头工人在街上拦住他,说要看看他的牙齿。星期五推开了他,那人倒在地上,爬起来后骂了一句“野蛮人”。

星期五回到家里,坐在客厅的地板上——他不喜欢坐椅子——一言不发。

我坐在他旁边。

“星期五,”我说,“你不用理那些人。”

“他们不喜欢我。”他说。

“他们不认识你。”

“他们不想认识我。”他说。

我沉默了。他说的是对的。

有一天,汤姆逊来看我。他和星期五见了面,握了手,聊了几句。汤姆逊问星期五在岛上最喜欢做什么,星期五说:“打山羊。”汤姆逊问怎么打,星期五比划了一下,然后两个人就聊开了。汤姆逊走的时候对我说:“这个年轻人不错。别让那些蠢货影响他。”

但那些“蠢货”无处不在。

星期五开始不愿意出门了。他整天待在屋子里,要么坐在地板上发呆,要么在院子里走来走去。莫丽跟我说,她有一次看见星期五站在苹果树前,把手放在树干上,闭着眼睛,站了很久。

我知道他在做什么。他在想那座岛。

在岛上,他从来不需要想“我是谁”。他就是星期五,是部落里的人,是鲁滨逊的伙伴。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——打猎、生火、守夜、唱歌。每一天都是简单的、明确的。

可在这里,他什么都不是。不是仆人,不是奴隶,不是朋友,不是家人。他只是一个“土著”,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。

有一天晚上,我看见他坐在院子里的苹果树下,手里拿着一样东西。我走过去,借着月光看清了——那是一把刀。不是铁钉打的那把,那把在我腰间。他手里的是一把骨刀,刀柄上缠着褪了色的棕榈绳。

那是他自己做的。在岛上的时候,他用了三天时间,用一块羊肩胛骨磨出了这把刀。刀刃不太锋利,但他说“够用了”。

“你还留着这个。”我说。

“这是我的,”他说,“岛上的。”

他没有看我,只是盯着那把刀,拇指在刀刃上来回摩挲。刀刃早就不快了,磨不出什么声音。

“星期五,”我在他旁边坐下来,“你后悔吗?”

“后悔什么?”

“后悔跟我来这里。”

他沉默了很久。苹果树的叶子在夜风中沙沙作响,和岛上的棕榈叶声音不同——更轻、更脆。

“不后悔,”他终于说,“你在哪里,我去哪里。”

“但你不开心。”

他没有否认。他把骨刀收起来,插进腰间的绳子里。

“主人,”他说,“我想学。学这里的规矩。学用叉子,学穿鞋,学不在地上睡觉。我不想让他们觉得我是野蛮人。”

“你不是野蛮人,”我说。

“他们觉得我是。”他说。

那天晚上,我躺在床上(地板上),想了很久。我回想起自己刚回到英国时的感觉——那种格格不入、那种无所适从、那种“不知道该站在哪里”的迷茫。我以为那只是因为我在岛上待了太久,需要时间适应。可现在我明白了,那不只是适应的问题。

那是一个关于“归属”的问题。我回到英国,是因为这里是“家”。可当我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的时候,“家”就不存在了。

星期五比我更难。他离开的不只是一座岛,他离开的是他自己——那个会唱歌、会爬树、会用骨刀、不怕风暴的星期五。

在这里,他必须变成另一个人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帮他。我只是坐在他旁边,在苹果树下,和他一起看着月亮从云层后面钻出来。

月亮是一样的。无论在岛上还是在英国,月亮都是一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