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一百一十三篇:谕鬼
原文:
青州石尚书茂华为诸生时,郡门外有大渊,不雨亦不涸。
邑中获大寇数十名,刑于渊上。鬼聚为祟,经过者辄曳入。一日,有某甲正遭困厄,忽闻群鬼惶窜曰:「石尚书至矣!」未几公至,甲以状告。公以垩灰题壁示云:「石某为禁约事:照得厥念无良,致婴雷霆之怒;所谋不轨,遂遭斧钺之诛。只宜返罔两之心,争相忏悔;庶几洗髑髅之血,脱此沉沦。尔乃生已极刑,死犹聚恶。跳踉而至,披发成群;踯躅以前,搏膺作厉。黄泥塞耳,辄逞鬼子之凶;白昼为妖,几断行人之路!彼丘陵三尺外,管辖由人;岂乾坤两大中,凶顽任尔?谕后各宜潜踪,勿犹怙恶。无定河边之骨,静待轮回;金闺梦里之魂,还践乡土。如蹈前愆,必贻后悔!」
自此鬼患遂绝,渊亦寻干。
译文:
青州的石茂华尚书,在他还是秀才的时候,青州城门外有一个大水湾,即便长期不下雨,湾里的水也不会干涸。有一次,益都县捕获了几十名大盗,就在这个大水湾边上对他们执行了死刑。这些大盗死后阴魂不散,聚集在一起作祟,凡是从水湾边经过的人,常常会被鬼魂拖入水中。一天,有个路人某甲正被群鬼纠缠,陷入危难之中,忽然听见那群鬼魂惊慌逃窜,还大喊道:“石尚书来了!” 没过多久,石茂华就真的来了,某甲赶紧把鬼魂作祟的情况告诉了他。石茂华随即用石灰在墙上写下告示告诫鬼魂,告示写道:“石某特此发布禁令:察知你们生前心怀歹念,因而招致雷霆般的天怒;又因图谋不轨,最终难逃刀斧加身的死罪。你们如今本该收起害人之心,争相忏悔罪行,或许还能洗去尸骨上的罪血,脱离这沉沦的境地。可你们生前已受极刑,死后却仍聚集在一起作恶。要么成群结队、披头散发地蹦跳而出;要么徘徊不前,捶胸顿足地装神弄鬼。你们仿若用黄泥塞住了耳朵,肆意逞恶鬼的凶焰,大白天也敢兴妖作怪,几乎阻断了行人的道路!坟墓之外的地方,本就归人间管辖;偌大的天地之间,怎容你们这般凶顽放肆?此告示发布后,你们各自赶紧隐藏踪迹,不要再怙恶不悛。你们这些孤魂野鬼,就安心等待转世轮回;也让那些被亲人思念的魂魄,能重返故乡。倘若再重蹈覆辙作恶,日后必定追悔莫及!”自从这之后,当地的鬼患就彻底绝迹了,那个大水湾没多久也干涸了。